其實真論起來,丁蟹畢竟不是真的靠什麼操作或者內幕消息,而不過是氣運到了,剛好契合股災的爆發,讓他在機緣巧合之下連續買空,最終才能攫取大量的收益,一飛沖天。
可不管是他,還是丁孝蟹幾兄弟,既沒有真正操盤股票的能力,又沒有正經經營公司的能力,所謂的五蟹集團,跟空殼子比好點就在於丁家父子的確有錢有人。
但等到後面真正需要操作和賭運氣的時候,丁蟹還不是被主角光環一下子就撞碎了?
不是他的終究不是他的,得到了他無法掌控的鉅額財富,又瞬間失去,甚至背上了百億債務,最後他是真瘋了還是在裝瘋,恐怕很難說清楚。
就像有些風口上起飛的豬,飄起來覺得都是自己的本事了,受到現實教育後才知道豬還是豬,不會因爲飛起來就變成人。
“那勇哥的意思是…….……”
“很簡單,丁蟹的案子不會有什麼對他們來說相當於轉機的事情發生,等到後面走投無路了,股市說不定反而會成爲他們的救命稻草。雖然不好說丁蟹的運氣會延續到什麼時候,但我們要杜絕任何一點可能。所以除了現在開
始針對他買的那些股票,還有陳萬賢那邊......”
“可是陳滔滔不是說,陳萬賢這次逃不過去了?”
李勇淡淡道:“他說得也不算錯,但是百足之蟲,死而不僵。陳萬賢的底子夠厚,就算這次暫時失利,只要給機會,他還是能夠捲土重來。尤其是股市的變化,一般人很難預測,也很難影響。誰知道一個決策帶來的後果是什
麼?”
方展博聽明白了,李勇的意思反正就是要切斷丁家父子的所有退路,這點他絕對贊同。
對他來說,能夠讓丁蟹死,他就不會想要對方活着,還要死得越慘越好。
所以接下來他就聽從李勇的吩咐,專門針對丁蟹投的那些股票,先想辦法買下來,買不到就跟李勇一起狙擊,把價值打下去,逼得對方拋售。
其實這樣也未必能夠逼死對方再進場的可能,說白了,股市只要有錢就能進,就能玩,所以李勇還有別的準備。
說白了,股災是確定的,但是丁蟹的所謂氣運,還有做的判斷,決定卻是可以被影響的,李勇只需要在這方面做文章,丁家父子根本不懂行,很容易被帶歪的。
而且因爲股災的特殊性,他們開始的時候根本發現不了異常,等後面意識到的時候,想脫身都來不及了。
在這期間,接下來丁蟹的第二次庭審也如期而至,最後依然沒有得出結果。
丁蟹的律師團這次拿出了一些新的證據,但是檢驗這些證據又需要一點時間,又讓他們給拖住了。
不過方家這邊有李勇的安撫,都保持了耐心,沒有因爲短時間沒有結果就開始焦躁甚至不安,也是因爲李勇的庇護讓丁家兄弟那邊根本不敢對他們下手。
如果丁益蟹還在的話,以他的衝動很可能會瞞着丁孝蟹來做點什麼,但他現在受審入獄,丁利蟹和丁旺蟹被丁孝蟹壓着,也不敢輕舉妄動,所以方家人根本不怕好事多磨。
繼續這麼耗下去,李勇撐得住,丁孝蟹和陳萬賢能夠擋得住麼?
尤其是在陳萬賢回到港島馬上就被廉署帶走的情況下,丁孝蟹等於失去了一個靠山。
甚至靠着陳萬賢組建起來的律師團都有所動搖,還是讓他想方設法穩住了。
畢竟那些律師只要錢,誰給他們錢都一樣。
但要是丁孝蟹後面不能對線付款的承諾,那他們......未必立刻拿他有辦法,但在港島這種地方,得罪律師這種羣體,那代價可不是誰都能承受得起的。
不過有人反倒先開始失去耐心了,丁蟹從那日被抓開始,到現在已經被關押半個多月,庭審沒什麼進展,律師沒有想到好的辯護理由,兒子們也沒能在場外做出什麼有效的反制。
而且因爲第二次庭審的時候,羅慧玲出席作證的時候,再次用上了李勇教她的只要微笑就好了的應對,接下來的幾天丁蟹做夢都是羅慧玲對着他微笑的情景。
羅慧玲能對着自己笑,對丁蟹來說本該是好事情,但她一言不發,對他的問題既不反駁也不回答,只是靜靜看着他,靜靜的微笑,這種情形完全不符合他所瞭解的羅慧玲的性格,也讓他感覺有些詭異。
而且因爲先前在臺島那十幾年的獄中生活,讓他對坐牢十分的反感,只能整天唸叨着“人善人欺天不欺”來麻醉自己。
而且這還不像是原劇裏,丁孝蟹安排把手下人送進來陪着丁蟹,那些人全都聽他的話,有什麼事也會替他擔着。
但有李勇的插手,丁孝蟹還想這麼搞就不可能了。
當然李勇也沒有安插自己人進來,就是順其自然,以丁蟹的性格和他現在的心理狀態,正常人都很難跟他處得來。
甚至有次差點起衝突打起來,結果是丁蟹自己先認慫了。
事後見到丁孝蟹他還抱怨了此事,但丁孝蟹也沒有辦法,這個時候多做多錯,他不搞事也就罷了,搞事的話李勇那邊肯定會對着搞,結果可能更糟糕。
他只能不斷勸說丁蟹冷靜,聽他的安排,聽律師的話。
丁蟹一開始在丁孝蟹他們的勸說下,也確實是老實聽取律師團的建議,在法庭上都儘可能地配合他們,不該說的話儘量不說。
他們教他怎麼說,他就怎麼說,還把要說的話提前背下來,他們教他怎麼做他也就怎麼做,雖然總是忍不住。
比如說讓他不要隨便打斷別人說的話,比如說對法官和主控官不要質疑,再比如說不能表現出對證人和原告恐嚇的意思,結果他統統都犯了。
這也是讓羅慧玲、方展博看了好一場樂子,所以第一場庭審結束雖然沒結束,他們卻笑得很開心。
丁家兄弟和律師團可就鬱悶了,偏偏丁蟹還不覺得他做錯了,反過來認爲是那些律師的問題,是他們沒有能夠打動律師和陪審團。
其實比起原劇裏,陳萬賢用個人財力和影響力召集來的這個律師團隊在能力上是沒什麼問題的,也在竭心盡力的幫忙,這兩場庭審都找了很多的人證物證試圖和丁蟹自己說的話相印證。
如果說是要否認罪行,恐怕沒人能夠接他的這個案子,但只是量刑方面,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間,只要丁蟹真像是他說的那樣配合好律師團,再加上他們找來的那些證據,可以營造一個丁蟹其實只是一個犯了錯的“老實人”的形
象。
當然,這並沒有起到什麼效果,尤其是李勇這邊準備的證據十分充足——警方保留的當年的卷宗也足夠完整,照方抓藥就可以了。
然後人證也是一個接一個的上,從羅慧玲到方婷,再到方展博和方芳,他們有的是當年親眼見證丁蟹打死方進新的直接目擊者,有的和丁蟹接觸較多,瞭解他是怎樣一個人。
比如羅慧玲,簡直就是對丁蟹特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