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修改的時候我發現了一個事兒。
通常在章節因爲不過審被打回之後,系統會用紅色感嘆號標記出一大堆“可能導致不過審”的文本內容。
但是我後來發現,這個標記的邏輯是……只要有省略號就標記,只要沒省略號就不標記。
甚至就連“……”和“……?!”以及單純用省略號作爲分隔符,都會給它標記出來。但真正可能導致觸發不過審的那些內容,萬一裏面沒有省略號,就完全不會被標進去。
也就是說!按照那個紅色感嘆號的標記去改,其實根本沒有用!
純純是在誤導人,浪費時間。
另,和諧修改前的31章我就放書友羣裏了。
昨天修改的時候我發現了一個事兒。
通常在章節因爲不過審被打回之後,系統會用紅色感嘆號標記出一大堆“可能導致不過審”的文本內容。
但是我後來發現,這個標記的邏輯是……只要有省略號就標記,只要沒省略號就不標記。
甚至就連“……”和“……?!”以及單純用省略號作爲分隔符,都會給它標記出來。但真正可能導致觸發不過審的那些內容,萬一裏面沒有省略號,就完全不會被標進去。
也就是說!按照那個紅色感嘆號的標記去改,其實根本沒有用!
純純是在誤導人,浪費時間。
另,和諧修改前的31章我就放書友羣裏了。